
《时代广场的蟋蟀》读后感
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,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,不能光会读哦,写一篇读后感吧。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?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《时代广场的蟋蟀》读后感,欢迎阅读与收藏。
《时代广场的蟋蟀》读后感1暑假里我看过许多书:有《昆虫记》,有《勇敢的船长》,有《海底两万里》等、但令我最难忘的就是《时代广场的蟋蟀》这本书。
这本书主要讲了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,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———时代广场的地铁站。在人情冷漠的纽约,幸运的柴斯特在那儿认识了聪明勇敢的老鼠塔克、忠诚的享利猫、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————男孩玛利欧,以及发生的一系列温暖人心、令人感动的故事。
在这本书里,除了主人公柴斯特外,我最喜欢的人物要数老鼠塔克了。因为它很好客,在柴斯特刚来到玛利欧家时,当小老鼠听说柴斯特喜欢腊肠,便把自己第二天的早餐一根腊肠拿出来和柴斯特分享。它把猎肠咬成二块,并且把较大的那块递给了柴斯特。它也很仗义,有一次柴斯特在做梦时不小心把两圆钱当桑叶吃了,被玛利欧的妈妈关了禁闭。塔克老鼠为了帮柴斯特逃脱玛利欧的妈妈魔掌,拿出了自已一生的积畜帮助柴斯特重获自由。它也很勇敢,有一次元旦晚宴,它冒死去午餐站拿出一大把冰块,让柴斯特和享利猫喝上冰镇饮料。
就是这样一只小老鼠,让我感受到了它对朋友的那份真挚友谊。我们也要向小老鼠塔克学习,真诚地对待我们身边的每一个朋友。如果我们也能像这些小动物一样拥有珍贵的友谊,那我们的世界会变得更加 ……此处隐藏7596个字……捡来的钱补上。柴斯特出名后,也不忘记它的朋友,柴斯特感到不快乐,塔克和亨利便给它查回家的火车,看看什么时间能送它回家,多么高尚的友情啊!这让我明白要珍惜身边的朋友。
《时代广场的蟋蟀》读后感15大家一定知道“蟋蟀”吧!它是一种小小的昆虫。可在这本书中,作者向我们介绍了一只与众不同的蟋蟀,它叫“柴斯特”。
自由?快乐?出名?你会选择哪一个?柴斯特又选择了哪一个?看完文章你就知道了。
1961年的夏天,柴斯特遇到了一个“小麻烦”。
柴斯特住在康涅狄格州,它从没有想过离开这里。可是,它因为贪吃而跑进了一个野餐篮,被带到了时代广场的地铁站。在这,它认识了一只小老鼠和一只猫,还有它的主人——男孩玛利欧。一天晚上,朋友们大餐时,发现了柴斯特有超强的音乐天赋。它用自己超强的音乐天赋报答了朋友们,也帮助了玛利欧一家,这使柴特斯上了报纸头条,惊动了整个纽约!不过,柴斯特并不开心,它想念故乡的自由自在、安静安详的生活。在朋友们的帮助下,柴斯特终于回到了康涅狄格州。
那一只猫曾在书中说过:“既然柴特斯的一生是它自己的,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。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,那成名又有什么意思呢?”
是呀,出名是一件好事,但对于柴斯特来说,一天两次演唱会,不得不说累。那还不如不出名哩!
这一本书中,讲的就是我们自己,现在的小朋友都是课外班,没有时间玩耍,失去了童年的本质,让我们不快乐;想学的就学,不想学的就不学,这样才能更快乐。
柴特斯喜欢纽约,更喜欢康涅狄格州,它始终记得那里的花、草、树……什么都比不过那里的景色。“自由”早以像金子一样宝贵,柴特斯选择了自由。这本书让我们对自由的选择而感动。